免费午餐不好吃 □小蔡26岁公司职员
我刚到这里上班的时候,就听闻我们部门是最人性化的,晚饭部门出钱统一订快餐,中午饭历来就是部门老大请,他从不让底下人掏一个子儿。
可吃了一个多月,我就吃出里面的问题了。附近的大小餐馆都被我们吃遍了,觅食区域不断往周围拓展,有的已经超出了打车起步价的范围。有的时候,老大一声令下,让我们几个先去找地方占座位点好菜。常常是我们都把饭菜点好上桌了他还没到,我们都不敢先动手。吃完饭,老大大手一挥结了账,转而从停车场开了车带上三个亲信同事扬长而去,我们几个先来的反而要靠自己的“11路车”走回去,实在不想走就打车回去,当然,坐车是要自己掏钱的。一顿午饭常常要花去两个小时的时间,本来这段时间我可以自由安排,为了吃饭全搭进去了。
唉,这免费午餐真是不好吃呀。
不自我惩罚,就走人 □高先生23岁销售
众所周知,做销售的压力特别大,什么都需要拿业绩来说话。为了促进我们的业绩,我们公司不仅规定了每个月、每个季度、每年的销售指标,而且规定了如果没有达标或者工作出现漏洞,必须接受相应的自我惩罚。惩罚的形式、内容每个人自己想,打印出来,由公司监督执行。最后,如果你既不愿执行自我惩罚,业绩也没法通过审核,最终惩罚就是开除走人。
公司的规定虽然有些奇怪,跟别的公司不一样,强调自我惩罚、自我激励。但我觉得这至少比别的公司单纯扣钱的方法要人性化得多了。所以怪归怪,我们还是乐意接受的。老板解释说,他就是期望大家能尽可能大地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,明白我们不是在为老板打工,而是在为自己打工,所以自己做错的事接受自己的惩罚,如果连自己制定的措施都不愿意执行,那就请自便了。大家制定的自我惩罚的方法都差不多,把公司的商品目录通背三遍,请业绩最好的人吃饭,捐出多少钱作为奖励基金。有人连续几个月业绩没有通过,也不愿意执行当初自己异想天开的惩罚措施,被公司硬性开除了。
同事走掉了,不免有些残酷。但我们的怪规定依然没变,它已激励了不少人留了下来,并且越做越好。
我行我素 □李国生48岁职员
我单位有一个不成文的怪禁忌,就是每年员工不回家探亲,同事们就会有看法,领导也会动员员工回家探亲。那些按时探亲,尤其是在节假日回家的员工,回来后大包小包,带回家乡的土特产送这个、招待那个的员工,备受欢迎。
对这样的怪禁忌,我特立独行,随便人家怎么看待。我在节假日不探亲,抓紧别人层层托关系、花高价卖火车票、飞机票的工夫干活,经常从宝山赶到市图书馆查资料。在平时让家人来玩,或我抽空回去,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受累。虽然我出色的工作表现得不到赞扬,但能经常在媒体上发表作品,就很知足了。
记者手记 沟通万岁
若评选2005年中国最怪的职场禁忌,非“持离婚证者可重新上岗”的规定莫属,硬把人家夫妻和睦的家庭排除在职场之外。其实规定本身并不怪,可是上下通达出现了偏差。自颁布规定的领导想来,这是优先解决困难下岗职工的好事,而自员工想来,这不就是在鼓励夫妻双双把婚离嘛。
规则制定者喊冤,怎么好心办了坏事?正是制定规则时,没有考虑到好规则也可能会产生坏结果,好规定也可能不具有可行性。从员工角度看来,怪怪的规定,多数是上下没有通达的缘故。老板一意推行自己的政策,没有解释,没有说明,没有sayno的借口,没有商量的余地,理由再充分的政策到了员工那里,总觉得有那么点怪。
如果老板愿意俯下身来,站在跟员工一样的高度,把自己制定该规则的意图,原原本本地跟员工沟通一下,倾听他们的反馈,推测这样的规定究竟有多少可执行性。一条善意规定,就不会层层传递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奇怪的禁忌。 |